“开发商说要延期一年半才能交房,我都想退房了。”近日,长沙市民刘乐一脸沮丧地对本报记者说。2008年3月,刘乐买下了天心区湘府西路某楼盘一套7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,并按开发商要求,一次性付清了20多万元。刘乐认购的这部分房源属于内部定向集资建房性质,房价为2900多元一平 方米。他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《职工定向建房协议》,上面有关于交房日期的明确规定,协议约定交房时间为2011年2月份。
而近日,在刘乐交了购房款达一年半的时候,开发商突然向刘乐他们补发了一份为《职工定向建房补充协议》的通知提出:“根据周边道路建设及项目开发周期的充分考虑与论证,同时预估不确定因素影响,明确项目交付使用时间由原定的2011年2月28日前调整为2012年8月28日前。”
“开发商发通知说因为不可抗力,我觉得都是借口。应该是当初给的价格太低了,想反悔。”刘乐原计划收房后马上装修结婚,这个延期交房的通知让他“哭笑不得”。刘乐认为,与周边楼盘相比,2900元/平方米的房价的确不高。
或许正是因为这个楼市不景气时达成的低房价,让开发商现在觉得比较亏。“他们肯定是觉得卖便宜了,才有延期这么久交房的搞法,目的就是想要我们退房。”和刘乐一样“购买”了该楼盘的其他几位准业主这样跟本报记者说道。
“现在可以等,也可以退,也可以换购。”该楼盘相关负责人在记者就延期交房问题进行的采访中表示。据该楼盘工作人员介绍,2008年2月28日,该楼盘决定为公司职工定向集资建房(这部分房源占该楼盘一部分,刘乐他们所认购的即属该部分),并“开了口子”。“如果亲戚朋友有需要,允许职工进行一次更名转让”。但是,楼盘周边新联路等3条道路未能如期完成,导致工程无法正常进行,才不得不延期。
该负责人称,他们提出三种方案供已购房的“业主”选择:一是等;二是退房,7个工作日全额退款,并按照银行贷款利率给利息;三是换房,在该楼盘交房前,可以选择换购该公司旗下任一在售楼盘,并且按市场价给予3个点优惠。“我们也不想这样。今年是卖房子的好时机,时间推迟损失最大的是公司。”
据了解,已有在该楼盘的置业者被迫退房。办了退房手续的“购房者”对本报记者称,“延期时间太长了,等不起。房价在一年多时间,涨了这么高,就算赔利息,再去选房买房也是明摆着吃大亏的事情。但是,遇上这样的开发商怎么敢等?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再找什么借口来唬弄购房者?” 记者邵中兵 杨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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